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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金昌市旺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县皮毛厂)

时间:2017-05-25 16:48  作者:兰州众信招标  点击: 次

金昌市旺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县皮毛厂)办公楼
街景风貌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旺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县皮毛厂)办公楼街景风貌改造项目已由
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2016】31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解决。项
目法人(招标人)为金昌市旺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
昌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CDL2017GK-11
2.2 项目概况:完成对对原皮毛厂办公楼进行仿汉唐风格改造,屋顶采用仿古屋顶檐口,
改造长度约 80 米;墙面采用仿石漆饰面,面积约 1008 平方米;门窗采取外固定仿古钢窗装饰
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开工,2017 年 4 月 30 日完工,计划总工期 47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
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 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
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
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3.2 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公告发出日
期后为效期。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每天
上午 8:30-12:00,每天下午 2:30-6:00(节假日不休)。

4.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管理
机构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机械管理员证书)、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三
年的财务状况、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
询回执。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
位公章)。
4.3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址:永昌县东湖花园 A 区东兴路公寓 35 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 月 20 日 08 时 5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开标时间:2017 年 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昌县东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昌市旺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文庙巷以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地 址:永昌县东湖花园 A 区东兴路公寓 35 号
联 系 人:聂生虎 联系电话:15268904411
2016 年 12 月 22 日